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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中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发布时间:2015-11-23 09:22:12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借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来识别和分析并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此,并购审计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并购审计过程中风险水平的评估与防范,成为企业并购审计风险乃至并购投资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类企业并购审计风险分析
企业并购审计风险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宏观环境、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经营理念与诚信状况三个方面。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宏观环境越成熟、越稳定,国家或政府对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报告等方面的约束就会越全面,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就会对并购企业的融资成本与风险产生不利影响,这无疑会增加企业并购审计风险。另外,在并购审计中,审计师要了解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诚信状况,并购企业双方管理层的经营越科学,管理层的诚信状况越好,管理层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可信度就越高,财务报表发生错报或者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财务报表发生错报或者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
固有风险包括复杂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商誉、资产评估等方面。并购中采用购买法还是权益结合法是并购过程中最复杂的会计处理问题之一,这两种不同方法将会对并购企业的财务信息产生不同的影响。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调节利润最普遍也是最原始的方法。一般来说,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使企业财务信息产生直接变化。同时,审计人员在并购审计的过程中要审查商誉的确认是否恰当、确认的商誉金额是否准确以及商誉的披露是否完整恰当。另外,审计师在评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以及并购涉及的各项资产的价值时,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与各项资产的价值,降低资产价值被高估或低估的可能性,进而降低财务报表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控制风险包括并购前内控体系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风险和企业并购后业务活动变化带来的风险等。
风险防范需完善相关制度法规
针对企业并购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总体来说,其防范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与并购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完善与企业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一套与并购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规范并购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并加大对其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与一般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审计人员面临的诱惑会更大,并购企业双方为了获取更有利的并购价格、实现利益最大化,很可能会尽力“拉拢”审计人员,有些审计人员会抵制不住诱惑而与并购企业中的一方合谋,致使巨大的审计风险。因此,为尽可能降低并购审计风险,相关部门应尽快健全和完善并购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严惩相关其违法行为,以杜绝并购交易中的“合谋”行为。
第二,引入有限责任合伙人制度。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实行有限责任制形式,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审计失败与合伙人承担的审计责任不对等,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就失去了最根本的“软约束”与保障。为杜绝合伙人的侥幸心理,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在重大并购审计领域强调“高审计风险=高审计责任”原则,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在并购审计中引入有限责任合伙人制度。有限合伙人制度既融合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组织形式的优点,又最大限度地降低这二者的缺点,这种组织形式是应对并购审计领域各种风险的最理想组织形式。
第三,完善针对并购审计的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为应对并购审计的高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起比日常控制制度更严格的并购审计内控体系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一方面,对于并购审计实施更严格的复核制度,对一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实行三级复核制度,而对于并购审计则要建立起四级甚至五级复核制度以监督整个并购审计业务全过程,指导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建立重大审计项目审议复议制度,对于企业并购过程中商誉等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审计,应该分派更有经验、更具有胜任能力的审计师,并且在审计结束后由其他两位以上的审计师再次复核,以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
第四,建立专业的并购审计团队和并购审计研究机构。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者行业内设立专门的并购审计研究部门,以应对并购审计业务的发展,这些研究部门主要从事并购审计风险研究、审计风险点的识别以及为并购审计人员提供咨询等,为并购审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早在2006年,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就宣布成立了并购整合服务团队,以提高各分所的并购审计业务能力。德勤建立的国际并购服务中国团队不仅为其开展中国的并购审计业务创造了条件,还为我国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榜样。基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的日益增多,国内的事务所也应建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通过提供专业化审计服务以降低并购审计风险。
第五,发展和完善商业保险制度。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相对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遭遇审计失败,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基金难以应对和处理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因此,审计商业保险的发展和完善成为必然。针对并购审计中的高审计风险,一般的审计商业保险可能还远远不够,应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审计商业保险:一方面,应提高并购审计中审计失败的保险范围,这样有利于解除审计人员后顾之忧,避免在审计中“畏首畏尾”,提高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促进并购审计的发展。
另一方面,应不断进行审计商业保险险种的创新,以满足审计实践的需要,随着经济业务的发展,除了并购审计以外,还会出现其他各种各样的专项审计,这就需要保险公司不断进行业务创新。
第六,提高审计人员的并购审计专业胜任能力。并购审计的复杂性、高风险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的大部分事务所与审计人员接触并购审计业务的时间还不长,并购业务的复杂性使得执行并购审计人员要有更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判断能力,所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素质迫在眉睫。一方面,可由行业组织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培养针对并购审计业务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选拔全国各地一些比较年轻、专业知识过硬的审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另一方面,要积极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的并购审计理论与成功的并购审计案例,聘请国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并购审计领域的专家学者给国内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以提高我国审计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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